设计总监 30-50
岗位职责:
1.为求美客人提供美学设计,结合医疗技术,满足顾客对美的追求;
2.负责顾客在医疗美容美学设计过程中的客户关系管理;
3.根据顾客的不同类型和需要,充分突出医院的特点及优势、手术特长、服务质量、采取不同的咨询技巧,配合专家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;
4.处理相关客情关系。
任职要求:
1.医美行业从业经验5年以上,同岗位工作经验3年以上;
2.医学、美学、心理学、营销学等相关学科专科以上学历 ;
3.良好的个人素养和职业道德,有进取心和团队合作精神;
4.有韩国、台湾美学设计学习经历者优先考虑。